各研究所,各学院、系及本科部: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与欧洲、亚洲、美洲、大洋洲等地区的高校及机构的合作协议,2026年中外合作奖学金项目人员遴选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概述
2026年中外合作奖学金项目共119个,其中欧亚非地区77个(https://www.csc.edu.cn/article/3209)(附件1),美大地区42个(https://www.csc.edu.cn/chuguo/s/3626)(附件2)。请有意向的申请人按照以上链接中具体项目简章的要求做好申请准备。
二、选派计划
(一)选派类别和人数
不同的中外合作奖学金项目设置的选派类别和人数各不相同,请查阅具体项目简章。KY开元集团官网入口(以下简称“国科大”)均不设推选人数限制,面向各研究所、国科大各学院、系及本科部(以下简称“培养单位”)选拔。
(二)留学及资助期限
1.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一般为12-24个月
2.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3-12个月
3.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一般为36-48个月
4.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6-24个月
5.博士后:6-24个月
(三)选派学科领域
不同的中外合作奖学金项目可以选派或优先支持的学科领域不同,请查阅具体项目简章。
(四)资助内容
一般情况下,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内容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奖学金是用于资助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在外学习期间的基本学习生活费用,可用于支付生活费、注册费、医疗保险费、书籍资料费、板凳费、签证延长费等。具体资助内容、标准、方式等以录取文件为准。
不同项目的外方合作高校或机构其资助内容并不相同,请查阅具体项目简章。
三、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国外永久居留权。
(三)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身心健康。
(四)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恪守学术道德、遵守学术规范,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https://www.csc.edu.cn/article/2514)及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六)需获得相关项目外方合作高校或机构的提名资格和邀请信/入学通知书。
(七)符合具体项目的其他申请条件。
四、申请及工作流程
(一)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的方式,申请人均须通过所在培养单位统一向国科大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以下简称“我处”)申请,我处不接受个人直接申请。
(二)申请人如符合具体项目的申请资格和条件,经培养单位同意后,应先按照具体项目的要求对外联系,过程中应注明申请的是某中外合作奖学金项目,获得该项目的提名资格和邀请信/入学通知书后,再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a.csc.edu.cn/student,以下简称“信息平台”)完成网上报名。请首先阅读信息平台填报帮助文档(网上报名系统填表说明)。部分内容填写要求如下:
“受理机构”及“工作/学习单位”请填写中国科学院。培养单位在研究所的申请人“单位类别”填写科研院所,“所在院系”填写相应研究所全称,如“XX研究所”;培养单位在院系的申请人“单位类别”填写高等院校,“所在院系”填写相应院系全称,如“XX学院”。
(三)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自2026年3月10日开始。开网后,申报项目选择“国外合作项目”,可利用合作渠道选择具体中外合作奖学金名称。
(四)申请人应仔细阅读具体项目的申请材料及说明,严格按要求准备一套申请材料,并按信息平台上的说明将相关材料扫描并上传至信息平台。
(五)请申请人提交以上申请材料至所在培养单位,其中《单位推荐意见表》在网上报名阶段不在报名系统中显示,是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在线打印《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研究生类)时由系统自动生成的空白表格,请申请人直接将此空白表格连同其他申请材料一并提交培养单位。
(六)请各相关培养单位审核并汇总申请材料,填写纸质《单位推荐意见表》。请填写详实且有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包括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学术诚信、身心健康情况、申请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等方面的评价,避免千篇一律,请勿只是简单填写“同意推荐”等字眼,在“单位公章”处加盖培养单位公章;请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复核意见”一栏以上的所有部分,只将“上级主管部门复核意见”一栏留白。
请各单位将对所有申请人的单位推荐意见(指以上详实且针对性的内容)汇总于《单位推荐意见汇总表》(附件3)。
(七)请各相关培养单位于2026年3月23日前寄送如下纸质材料至我处,同时发送如下电子版材料至邮箱tianyanqiong@ucas.ac.cn。以上材料均以我处收到的时间为准,逾期将不予受理。
(八)培养单位应寄送及发送的材料
1.纸质材料:汇总的《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研究生类/本人需签字)、《单位推荐意见表》;
2.电子版材料:EXCEL版《单位推荐意见汇总表》
不同的中外合作奖学金项目要求的申请材料不尽相同,如要求《专家评审意见表》或/和国内导师推荐信,请参考《KY开元集团官网入口关于做好2026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提交。
培养单位工作人员如符合具体项目(仅指攻读学位研究生)的申请资格和条件,经所在单位(指上述培养单位)同意后,亦可申请,须一并提交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同意意见。
(九)我处将审核申请人资格、网上报名信息和上传的附件以及如上材料,逐一在线填写各申请人的单位推荐意见表,逐一上传《专家评审意见表》和国内导师推荐信等材料,完成网上审批手续及推荐程序等。
(十)留学基金委将结合外方合作高校或机构的提名情况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录取结果,录取名单将在与外方共同确认后于2026年6月底前公布。
五、其他事宜
有关2026年中外合作奖学金项目的其他未尽事宜,请查阅具体项目简章并以其要求为准。
六、联系信息
联 系 人:田严琼
联系电话:010-88256206
联系邮箱:tianyanqiong@ucas.ac.cn
通讯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玉泉路19号(甲),KY开元集团官网入口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邮 编:100049
附件:1.欧亚非地区中外合作奖学金项目列表
2.美大地区中外合作奖学金项目列表
3.单位推荐意见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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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6日